學生公寓室內(宿舍、辦公室、庫房、洗漱間、衛生間等)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和《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為加強學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學生公寓室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內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學生公寓樓室內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學生宿舍、公寓工作人員辦公室、庫房、衛生間、洗漱間等區域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學生宿舍和工作人員辦公室
1、嚴禁在室內私自亂拉電源插座和使用違規電源設備;
2、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熨斗、電吹風、電板夾、電飯煲、電磁爐、電炒鍋、微波爐、電取暖器、電開水壺、等大功率電器設;
3、嚴禁在床鋪使用蚊香;
4、在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使用明火和使用酒精爐燒煮食物;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不明化學品及寵物進入宿舍(詳見《嚴禁進入公寓物品清單》);
6、嚴禁在宿舍內堆放紙箱、飲料瓶等易燃雜物;
7、為確保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嚴禁在宿舍內、樓道內、安全出口內(外)堆放雜物和停放任何車輛。
(二)庫房
1、誰使用,誰管理;
2、物品擺放整潔有序,不得亂堆亂放,定期對不需要的雜物進行處理;
3、嚴禁在庫房抽煙、引入明火、私接亂拉電源。
(三)衛生間、洗漱間
1、嚴禁私接亂拉電源,損壞公用設備、未經允許嚴禁在衛生間使用洗衣機;
2、嚴禁存放紙片、塑料瓶等易燃物品;
3、嚴禁燃燒任何雜物;
4、樓層垃圾點嚴禁堆存垃圾。
二、工作職責
(一)系:
1、對學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進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訓和開展滅火與應急疏散演練;
2、對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糾正和制止學生違規違章行為,及時消除消防隱患,保障宿舍內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3、教育學生自覺維護和愛護公寓樓消防設施,嚴禁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任意搬動、損壞和挪作他用。
(二)公寓管理中心
1、負責公寓樓工作人員辦公室、庫房、衛生間、洗漱間等區域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檢查,建立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定期對公寓管理員和值班教師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對新聘用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崗前培訓后上崗。
3、督促、指導公寓消防安全巡查員認真完成好巡查工作。
4、對使用違禁電器者實行收繳暫存并登記在冊;對存在或使用違禁電器、酒精爐;存放易燃易爆品、存放有毒物品者,除當場收繳外,應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據相關制度給予批評教育或進行相應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或承擔法律責任;對存放紙箱(片)和塑料瓶者,除責令立即清理外。
三、責任追究
對公寓消防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對造成學生公寓內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學院規定給予處罰。
用戶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