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第一批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報名事宜的通知
關于2025年第一批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報名事宜的通知
院屬各系部、處室、中心: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和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技能類)的通知》要求,烏海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擬于2025年4月26日-27日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請各系組織大一至大三學生及上次技能等級認定單科不及格的學生報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工作日時間)
考試時間:2024年4月26日至4月27日
二、考試科目
理論、實操。各科目均實行百分制,成績均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單科不合格者可在一年之內參加一次補考。
三、考試地點
理論考試: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樓
實操考試:各職業(專業)實訓室
四、報名考試費用
收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規范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內發改費字【2015】1552號文件執行。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已按文件規定將每個職業(工種)相應級別的費用統計出來,補考費用按照未合格科目相應費用標準收取(見附件1),請各系部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費,不允許個人私自亂收費用。
五、可申報的職業及等級
電工(5-3)、養老護理員(5-3)、防水工(5-3)、裝配鉗工(5-3)、鋼筋工(5-3)、茶藝師(4-3)、計算機程序設計員(4-3)、計算機維修工(5-3)、焊工(電焊工5-3)、化工總控工(5-3)、管工(5-3)、電氣值班員(火電廠電氣值班員5-3)、汽輪機運行值班員(燃煤電廠汽輪機運行5-3)、脊柱按摩師(5-3)、足部按摩師(5-3)、反射療法師(5-3)、汽車維修工(汽車機械維修工5-3、汽車電器維修工5-3、汽車維修檢驗工5-3、汽車車身整形修復工5-3、汽車車身涂裝修復工5-3、汽車玻璃維修工5-3、汽車美容裝潢工5-4)、車工(5)、數控車工(4-3)、普通車工(4-3)、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員(網絡安全管理員4-3、信息安全管理員4-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4-3)、嬰幼兒發展引導員(4-3)、育嬰員(5-3)、保育師(5-3)、營養師(公共營養師4-3)、營銷員(5-3)、物流服務師(3)、電子商務師(網商4-3、跨境電子商務師4-3)。
為統籌有序安排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請各系部根據學生專業和技能培養需要,從上面的職業中限選職業(工種)2-3個,每個職業(工種)報名人數在20人(含)以上達到開考條件,未達到規定人數不開考。
六、申報條件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技能類)的通知》要求執行各職業的申報條件,申報條件詳見附件3。
七、報名材料要求
報名考生需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材料(一份),紙質版材料單位(系部)蓋章后交到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報名與咨詢科,材料報送截至時間為2025年3月27日 18:00。
報名聯系人:薩日娜、包圓圓、許葆夷 聯系電話0473-2882803。
具體報名資格審核材料要求如下:
1.誠信承諾書一份(本人簽名)
2.電子照片(白色背景1寸或2寸、采用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內),要求用名字+英文下劃線+身份證號命名(不帶+),身份證號有字母的必須用大寫的X,名字和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一致。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一份
4.按符合的申報條件提供對應的材料:畢業證復印件(含學信網查詢結果)/低一級的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工作證明(蓋章)/社保繳費記錄(登錄蒙速辦APP下載)
5.現場填寫“烏海市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花名冊(附件4)”,每個系部填寫一個總表,社會考生單獨填寫。信息填寫要準確、齊全,不得改變模板的格式,有下拉框的需要點擊黑三角進行選擇。
6.培訓證明(加蓋單位或系部公章)
附件:1.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技能等級職業(工種)及收費標準
2.誠信承諾書
3.申報條件
4.烏海市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花名冊
5.培訓證明
6.用人單位工作證明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黨政辦公室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烏海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職業(工種)及收費標準
序號 | 職業名稱 | 類別 | 職業編碼 | 工種名稱 | 級別 | 收費標準 | 備注 |
1 | 電工 | A | 6-31-01-03 |
| 5.4.3 | 共收兩項費用:
1.理論認定費:
70元(含A類.B類.C類的5.4.3等級)
2.技能認定費:
A類: 5級:160元 4級:220元 3級:290元
B類: 5級:115元 4級:160元 3級:220元
C類: 5級:80元 4級:115元 3級:160元
|
|
2 | 養老護理員 | A | 4-10-01-05 |
| 5.4.3 | ||
3 | 防水工 | A | 6-29-02-08 |
| 5.4.3 | ||
4 | 裝配鉗工 | A | 6-20-01-01 |
| 5.4.3 | ||
5 | 鋼筋工 | A | 6-29-01-04 |
| 5.4.3 | ||
6 | 茶藝師 | A | 4-03-02-07 |
| 4.3 | ||
7 | 計算機程序設計員 | A | 4-04-05-01 |
| 4.3 | ||
8 | 計算機維修工 | A | 4-12-02-01 |
| 5.4.3 | ||
9 | 焊工 | A | 6-18-02-04 | 電焊工 | 5.4.3 | ||
10 | 化工總控工 | A | 6-11-01-03 |
| 5.4.3 | ||
11 | 管工 | A | 6-29-03-04 |
| 5.4.3 | ||
12 | 電氣值班員 | A | 6-28-01-06 | 火電廠電氣值班員 | 5.4.3 | ||
13 | 汽輪機運行值班員 | A | 6-28-01-03 | 燃煤電廠汽輪機運行 | 5.4.3 | ||
14 | 保健按摩師 | A | 4-10-04-02
| 脊柱按摩師 | 5.4.3 | ||
15 | 足部按摩師 | 5.4.3 | |||||
16 | 反射療法師 | 5.4.3 | |||||
17 | 汽車維修工 | A | 4-12-01-01 | 汽車機械維修工 | 5.4.3 | ||
18 | 汽車電器維修工 | 5.4.3 | |||||
19 | 汽車維修檢驗工 | 5.4.3 | |||||
20 | 汽車車身整形修復工 | 5.4.3 | |||||
21 | 汽車車身涂裝修復工 | 5.4.3 | |||||
22 | 汽車玻璃維修工 | 5.4.3 | |||||
23 | 汽車美容裝潢工 | 5.4 | |||||
24 | 車工 | A | 6-18-01-01 |
| 5 | ||
25 | 數控車工、普通車工 | 4.3 | |||||
26 | 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員 | A | 4-04-04-02 | 網絡安全管理員 | 4.3 | ||
27 | 信息安全管理員 | ||||||
28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B | 4-07-03-04 |
| 4.3 | ||
29 | 嬰幼兒發展引導員 | B | 4-10-01-01 |
| 4.3 | ||
育嬰員 | 5.4.3 | ||||||
30 | 保育師 | B | 4-10-01-03 |
| 5.4.3 | ||
31 | 營養師 | B | 4-14-02-01 | 公共營養師 | 4.3 | ||
32 | 營銷員 | C | 4-01-02-01 |
| 5.4.3 | ||
33 | 物流服務師 | C | 4-02-06-03 |
| 3 | ||
34 | 電子商務師 | C | 4-01-06-01 | 網商、跨境電子商務師 | 4.3 | ||
注:1.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關于規范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內發改費字【2015】1552號文件執行 2.單科不合格者可在一年之內參加一次補考。 |
附件2:
誠信承諾書
本人自愿報名參加烏海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并已知曉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執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政策規定的相關要求。
二、本人熟悉所報職業(工種)的申報條件,具備申報資格。
三、按時按要求繳費,不會中途悔改。
四、報名信息經審核通過后,不再變更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等信息。
五、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尊重考務工作人員,保證不發生違紀違規行為。
六、申報人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認定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本承諾書經本人親筆簽名,承諾填寫和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準確、可靠,如有失信或弄虛作假,責任由本人自負并愿意接受相關處理。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3:申報條件
申報等級 | 申報條件(滿足相應等級的其中之一即可) |
三級/高級工 |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0年。 |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4年。 | |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 |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 |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 |
取得經評估論證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 |
四級/中級工 |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3年。 | |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 |
五級/初級工 | 年滿16周歲,擬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
年滿16周歲,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
附件4:烏海市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花名冊(由工作人員填寫)
附件5:培訓證明(請自行下載使用)
附件6: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年限
證 明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單位從事 職業工作滿 年。
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遵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我單位對證明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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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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